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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已经获得国家的明确支持,但是业内对这一处置路线的可行性却争议不断。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已经走出了可贵的、探索性的*一步,这其中有成绩、有经验,同时也有教训、有争议。以下几个问题一直值得大家重视。
一是生活垃圾中含有有机氯和无机氯等成分,其对水泥质量和水泥窑设备可能产生不良影响,须研究确定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大加入比例。
二是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设施改造费用较高,且要执行很严格的生产和环保标准,它能否也应该像垃圾焚烧那样享受额外的政策优惠和价钱补帖?不然是否具备竞争优势?
三是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受水泥行业波动、季节的影响较大,如何有效防止今天产能不足,明天工厂不保,以及间隙性停产的长期运营风险?
四是在国家层面能否出台支持RDF产品的相关政策和标准,明确界定燃料和固废的区别,明确规定RDF送垃圾焚烧厂是该收费还是付费?否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较大的障碍。
水泥窑不是无能的,但也不是**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关键,不在于“窑不窑”,而在于“怎么窑”,更在于体制、机制、法制、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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