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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的优点如下:
1.完全无害化。危险废物的水泥窑协同处理,灰渣直接进入水泥熟料,重金属元素固化在水泥熟料矿物晶格中,可实现危险废物的完全无害化,避免二次处理。水泥熟料出窑后,进入炉排冷却器。几分钟内,熟料从1300~1400℃突然冷却到100℃以下,废气温度约200℃范围(200~500℃),避免废气再合成。
2.大宗危险废物可处置。危险废物协同处置的水泥窑应为设计熟料生产规模不小于2000吨/天的新型干式水泥窑。在协同处置过程中,不同热值和成分的危险废物例不得高于水泥窑熟料生产能力的22%。如果按10%计算,2000吨/天的水泥窑生产线可处置危险废物200吨/天。因此,水泥窑的协同处置适用于处置性能稳定的大宗危险废物。
3.施工周期短,产能释放快。危险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系统环评周期约6个月,改造施工周期约8~10个月,产能爬坡期短,产能释放速度快。
二、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的缺点如下:
1.对危险废物材料有严格的要求。禁止放射性废物和反应性废物、未拆卸的电子废物、含汞温度计、血压计、荧光灯管和开关、铬渣、未知特性的未知废物的协同处置。在实际运行中,水泥窑的协同处置应严格检测和测试含硫、氯高、酸性强的危险废物,并在运行过程中严格控制投加比例。
2.潜在安全隐患:危险废物中含有的各种微量或过量元素和再合成物会影响水泥产品的长期安全性能,或对水泥生产系统设备造成腐蚀和危害,导致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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